第一章 资格预审邀请
四川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采购人)委托,拟对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都江堰野放繁育研究中心员工办公区修扩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01012020003032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都江堰野放繁育研究中心员工办公区修扩项目。
3.采购人: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人民币23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
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
2 | 技术负责人 | 具备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3 | 工期 | 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 |
4 | 缺陷责任期 | 24个月 |
5 | 分包 | 不允许 |
7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之前付给采购人合同金额的3%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且甲方还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8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并进场施工后,支付合同总金额扣除暂列金后的20%为预付款,工程进度完成60%后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后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后的80%,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后28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剩余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满二年后退还。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等额的发票以及采购人要求的资料,采购人收到相应资料后30天内付款 |
9 | 转包 | 不允许 |
2、施工质量要求
2.1施工工艺施工流程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符合设计要求。
2.2材料质量要求:
(1)施工方提供的材料均由施工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施工方应对其采购的材料负责。
(2)施工方应将各项材料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采购人。施工方应向采购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方应会同采购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无产品合格证的材料不能进场。
(3)施工方提供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辅材、现场配制的工程材料等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投标响应文件和设计要求。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所需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2.3制定施工方案
施工前需做好施工组织工作,对设计图自审,进行现场复核和测量,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批,以保证工程质量。
2.4施工人员的配备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施工方须向采购人提供现场负责人及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名单。施工方应按响应文件所报名单委派派驻现场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并提供施工管理人员的上岗证、技术等级证等的复印件。采购人有权清退不具备此类合格证件的人员离开施工现场。
施工方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提前告知采购人。新更换人员应同原项目负责人同等资历。
2.5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完成后,应组织针对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2.6技术用房的修建和改造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3、施工管理
3.1施工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采取有效措施,并指派现场专人负责施工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环境损害、火灾等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2施工方须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施工一切安全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3.3施工方制定应急预案。
3.4文明施工:按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清洁卫生,文明施工。
3.5环保措施: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
(1)防尘:严格执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2)固废处置:严格执行定期、定点清运建渣。
(3)降噪: 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限值,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4)废水处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6针对疫情期间,加强防控,全方位进行监管,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4、履约要求
(一)服务能力: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承诺(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二)施工组织设计
1.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的实际要求编制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技术方案、安全保证措施、资源配置计划、环保文明措施、应急预案、施工工艺内容。
1.1进度计划:①有围绕本项目展开详细的阐述施工进度计划且针对分部施工工序有对应的工期安排及有论据充足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技术保证措施;②有符合本项目的各阶段工作的重难点阐述分析并提出论证充实的解决措施;③根据踏勘情况反映出的本项目施工难点作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须包含踏勘现场图片)。
1.2质量保证措施:需包含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组织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四个方面内容。①质量管理制度有详细且符合实际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质量管理责任人且权责分明的,②质量管理目标围绕明确目标展开详细阐述且根据本项目需求可操作性强,③质量组织体系具有健全网络化管理机制能保持其有效运行且能保证本项目实施,④质量保证措施:详细阐述质量保证措施控制因素且内容符合实际。
1.3安全保证措施:需包含安全生产目标、安全保障措施。①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合理有详细的安全生产制度,②安全保障措施围绕本项目主要施工地点,详细阐述对施工地点周边环境保护。
1.4资源配置计划:需包含①能保证项目进度的人员配备计划(人员数量及分工设置合理且有岗位职责不相容、相互监督的岗位设置),②符合实际且详细的机具配置及材料保证措施。
1.5环保文明措施:围绕本项目展开详细的阐述,包含文明环保施工有详细的针对本项目施工地点施工垃圾处理措施、对施工路面环境的保护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设备的保护措施、园区施工动植物的保护措施、园区道路清洁保障措施、施工人员休息的管理。
1.6应急预案:围绕本项展开详细的阐述,至少应包含①根据踏勘情况对可能存在重大事故(危险)进行分析、②响应机制。
1.7施工工艺:需包含施工方法、施工技术工艺、施工安排。①施工方法:科学合理且有相对应的技术措施保证本项目实施,②施工技术工艺:有详细的符合项目实际且能展开详细阐述的工程实施措施及满足工程实施。
注: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应当将该供应商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③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
*5、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12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二)服务地点:都江堰野放繁育研究中心内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并进场施工后,支付合同总金额扣除暂列金后的20%为预付款,工程进度完成60%后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后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后的80%,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后28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剩余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满二年后退还。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等额的发票以及采购人要求的资料,采购人收到相应资料后30天内付款
(四)违约责任
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本项目所有涉及安全或高空作业的事项,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士执行,供应商不得安排不具备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延迟履行的,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赔偿责任,具体条款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由采购人确定。
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期内无故延迟供货达3次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售后服务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质量保修按照国家法定或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在质保期内,自接到用户报修时起,1个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12小时内解决问题;以上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签订合同时落实维护人员队伍及人员名单和手机联系方式给采购人,如有人员变动的第一时间主动向采购人提交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或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或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或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验收方法和标准
1. 在中标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由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对所有工作项目进行验收。
2. 验收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 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且甲方还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八)其他商务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有权不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相应合同价款。
3.供应商应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5.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6.安全责任:在整个工程活动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
7.针对疫情期间,加强防控,全方位进行监管,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九)安全要求
本项目自供应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之日止,供应商将负责施工场地范围内所有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人事纠纷等,因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须采取严密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该项目安全实施。(提供承诺函)
(十)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包含工程全部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劳务、材料设备投入、利润、风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验收、保险、赔偿协调费用等的一切费用(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申请人邀请
本次资格预审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从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现场随机抽取8家申请人进入磋商(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8家但≥3家的,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作为磋商邀请对象进入磋商环节)。
五、申请人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申请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本项目参加资格预审活动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有效的考核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10、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报名参与资格预审活动;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申请人为“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被曝光申请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申请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于报名阶段、本项目资格审查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为“四川政府采购网”网站曝光台被曝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七、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2020年11月20日到2020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按要求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准备齐全报名资料后,彩色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scsdxmgl@163.com);邮件主题须为(报名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全称),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余女士,联系电话028-87636322)完成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我司工作人员邮箱收到报名资料审核后通过并邮件回复后视为报名成功。
网络报名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报名登记表(附件一);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及报名登记表(附件一)。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1月27日09:00至2020年11月27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10:00(北京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资格预审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1月27日10:00(北京时间)在资格预审地点开启。
十一、资格预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2930室
十二、申请人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熊猫大道1375号
联 系 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028-8729289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府路支行
账 号:4402243519100077421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2930室
联 系 人:徐女士、何先生
联系电话:028-87787122
邮 编:6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