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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人须关注政府工作报告五件事
发表时间:2020-05-26     阅读次数:     字体:【

5月22日上午9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认真研读《政府工作报告》,梳理出了与政府采购领域息息相关的五件大事,与政府采购同行分享。


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今年赤字率拟按3.6%以上安排,财政赤字规模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同时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这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举措。上述2万亿元全部转给地方,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强化公共财政属性。要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重点领域支出要切实保障,一般性支出要坚决压减。

值得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关注的是,国家拿出的这2万亿元全部转给地方后,涉及政府采购的,从业人员尤其应当依法依规把钱花在刀刃上,尽最大努力让国家支持地方发展的举措能取得实效。


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

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务必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推动利率持续下行。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为保市场主体,一定要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一定要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目前很多地方都在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给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很大支持。在《政府工作报告》的引导下,期待更多企业能够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多手段,赢得发展机遇。


及时享受扶持政策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便利各类创业者注册经营、及时享受扶持政策。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要调整措施、简化手续,促进全面复工复产、复市复业。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

在《政府工作报告》的指导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应当更加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对小微企业的扶持,让其也能在政府采购市场中赢得发展机会。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和政策支持,清理废除与企业性质挂钩的不合理规定。限期清偿政府机构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款项。

对于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来说,需要在资质设置上,避免给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设置障碍;需要在评分标准的设置上,做到公平、公正;需要在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上做到及时便捷。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支持扶贫产业恢复发展。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强化兜底保障。搞好脱贫攻坚普查。接续推进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让脱贫群众迈向富裕。

支持脱贫攻坚,很多财政部门、采购人和集采机构都在积极行动,比如,财政部联合国务院扶贫办,去年就发布了《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就如何运用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做了具体规定。湖北省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等单位也发出了有关通知,积极引导和鼓励扶贫消费。接下来,还有待政府采购有关各方积极行动起来,加大对扶贫攻坚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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