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投标邀请
四川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技术保障中心委托,拟对国控点周边道路交通空气质量监测服务及道路交通流量数据匹配分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01012020000520。
二、招标项目:国控点周边道路交通空气质量监测服务及道路交通流量数据匹配分析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255万元/年(服务期三年),备案号:(2020)1151号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3个包,采购清单如下:
包号 | 包件名称 |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 | 行业类别 | 备注 |
01 | 道路交通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服务 | 由中标人在成都市部分国控点周边建设2个道路交通空气质量监测站收集并提供数据,实时掌握主要干道周边的污染分布状况及空气质量变化趋势。 | 110万元/年 |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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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交通流量匹配服务 | 中标人根据成都市内实时道路交通流量,将单车污染排放数据进行匹配,通过研究分析,摸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实际排放情况,形成道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清单交于采购人。 | 45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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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交通流量分析服务 | 由中标人在我市已建成的国控点道路交通空气质量监测站提供的数据、国控点监测数据的基础上,结合机动车排放检验数据、遥感监测及黑烟车抓拍数据、监督性抽测数据,地理气象、居民交通水平数据,构建物理扩散模型,准确评估环境影响,提出减少城市交通污染的措施对策及建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效益评估。 | 100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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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供应商为“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被曝光供应商、“成都信用”查询信用行为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供应商报名时及本项目资格审查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供应商为“四川政府采购网”网站曝光台被曝光供应商或“成都信用”查询信用行为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5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报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金府SOHO29楼2930。
网络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齐全报名资料后,彩色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scsdxmgl@163.com);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余女士,联系电话028-87636322)完成相关报名登记手续。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附件一),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及报名登记表(附件一)。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6月2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6月2日10:00——2020年6月2日10:30)
九、开标地点:四川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2930室)本项目开标室 。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技术保障中心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海桐街69号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包老师
联系电话:028-6135719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2930
邮 编:610036
联 系 人:徐女士、何先生
联系电话:028-87787122
电子邮件:scsdxm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