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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科研评估与技术应用经费》服务采购项目
发表时间:2024-09-05     阅读次数:     字体:【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委托,拟对 《成都市水生态环境保 护科研评估与技术应用经费》服务采购项目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 目为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

1.1.采购项目编号 : N5101012024001740

1.2.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科研评估与技术应用经费》服务采购项目 《成都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科研评估与技术应用经费》服务采购项目

1.3.招标项目简介 招标项目简介 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成都市重点流域采样及测试、典型污染源三维荧光光谱水质指纹数据库构建、地表水及污染源稳定同 位素特征分析、河道流量调查分析、斜江河物质通量核算及新污染物非靶向筛查、源清单本地化完善、阳化河、斜江河流域农 业面源污染负荷研究、成都市重点流域水生生物调查、浮游动植物样品分析、数据驱动的流域水污染溯源方法集成及优化应 用、无人机水环境问题排查等相关工作。

1.4.邀请供应商方式 邀请供应商方式 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为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 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采购包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为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采购包3: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为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采购包4: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为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采购包10:无。

采购包11:无。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附件须包含指标:总氮、氨氮、总磷、化学需 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pH值、溶解氧、悬浮物、电导率、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氯化物、磷酸盐、氯化 物、硫酸根、重碳酸根)(描述: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附件须包含指标: 总氮、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pH值、溶解氧、悬浮物、电导率、硝酸盐氮、亚硝酸盐 氮、氯化物、磷酸盐、氯化物、硫酸根、重碳酸根))

采购包2: 无

采购包3: 无

采购包4: 无

采购包5: 无

采购包6: 无

采购包7: 无

采购包8: 无

采购包9: 无

采购包10: 无

采购包11: 无

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 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 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 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 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 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 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 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 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 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 准。

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1.9.供应商信用融资 供应商信用融资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 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 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 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 批情况等。

1.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芳邻路8号

邮编: 610000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28-87011689

代理机构: 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8号财富中心1201室

邮编: 610000

联系人: 吴女士、何先生

联系电话: 028-8778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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