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磋商邀请
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技术保障中心(采购人)委托,拟对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技术保障中心成都市移动源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0070。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技术保障中心成都市移动源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技术保障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已落实,人民币300.00万元,备案号:51010022210200005544[2022]00199。
三、采购项目简介:
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情况,供应商须安排和调整项目的工作人员、检测频次及技术保障服务内容;在专项工作以及预警天气(臭氧和重污染)期间,供应商应要加大抽测工作力度,每天除日间检测外,每个点位均还要开展夜间路检工作。为采购人提供现场检测技术支撑保障服务,优化完善现场检查系统,供应商需要将现有检测系统平板端检查相关模块升级迁移到安卓手机端,改良现场检测过程以及结果数据传输模式,所有相关数据须实时传输到现有的后台系统,同时实现与检测设备蓝牙无线连接,检测结果数据采集、车牌号码拍照识别和无线打印的新功能,并须提供不少于4套数据采集和无线传输终端的配套设备;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针对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须依法取得国家认监委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声明函原件(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1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报名参与采购活动。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资格审查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可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无偿获取(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csczt.cn)。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zfcg.scsczt.cn)首页-供应商登录/注册,供应商应当按照系统操作指南进行系统操作。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5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5月26日9时30分-2022年5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5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金府SOHO 29楼2930室)。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
3、融资渠道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融资渠道信息。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技术保障中心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海桐街69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28-61350608
采购代理机构: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2930室
邮 编:610036
联 系 人:何先生、徐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87122(仅限技术咨询)
邮 编:610035